上海注冊公司名稱核準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項如下
1、全體投資人簽署的《企業(yè)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》;
2、全體投資人簽署的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》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;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權(quán)限、授權(quán)期限。
3、申請名稱冠以“中國”、“中華”、“國家”、“全國”、“國際”字詞的,提交國務院的批準文件復印件。
企業(yè)名稱預先核準說明:
1、《企業(yè)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》、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》
2、提交的申請書與其它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型紙。
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,應當提交原件;提交復印件的,應當注明“與原件一致”并由投資人簽署,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蓋公章或簽字。
3、以上需投資人簽署的,自然人投資人由本人簽字;自然人以外的投資人加蓋公章。
4、《企業(yè)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》可在工商局網(wǎng)站上下載或由上海天任提供。
上海注冊內(nèi)資企業(yè)辦理名稱核準,工商局是不收取費用的。上海注冊外資公司辦理公司查名,工商局收取100元人民幣。